做個工作快樂人

大家為什麼要工作?

 

相信大部分人都會回答是為了錢,為了生活。無可否認,金錢對我們的生活有一定重要性,它可以提供條件令我們可以依照自己的方式來生活,讓我們更自主及快樂。有一項調查統計出,如果一個人每星期工作40小時,到了65歲所累計下來的工時達90,000小時。試想一下,如果可以將工作這90,000小時用得豐盛有意義,你的生活會有什麼不同?

追求快樂是有公式的:先天因素佔了50%,金錢及其他環境因素只佔10%,所以你仍有40%可以決定自己的快樂,而你看待事物的態度便是決定你快樂程度的關鍵。在找到工作意義之前,我們需要從細節做起,找出能令自己快樂的來源,包括做一些令自己快樂的事情。有心理學家同數學家經過長時間的觀察和計算,發現最有成效既情緒黃金比例係3:1,即是做3件開心的事來抵銷1次挫折悲傷。

如何追求自己40%的快樂?原來「感恩」在心理學上有很多好處。「感恩」有助減輕憂鬱的症狀,能幫助你減少負面的想法並產生正面、快樂的情緒。試試每天都講出3件不能重複你想感恩的事情,之後你會發現自己的思想變得更積極,而幸福感亦因此提升。

快樂是不會自然發生的
如果要做個快樂工作人就要主動出擊
為自己創造幸福,有意義的生活